如果以当代大中医理解,病发于太阳七日愈,病发于少阴六日愈
请教熟读《伤寒杂病论》的前辈《伤寒杂病论》里有一句话:病有发热恶寒者,发于阳也;无热恶寒者,发于阴者。发于阳,七日愈;发于阴者,六日愈。以阳数七,阴数六故也。
中国文化博大精深,尤其是一些数字,更是精深不解。希望懂的前辈可以给小女子解释一下,小女子感激不尽。
这个解释有太多太多了。刘渡舟,胡希恕等都是以三阴经和三阳经来解释的,说这条是伤寒杂病论的总则,应该放在第一条不应该在太阳篇。也有医家说是发于体表为阳,发于脏腑为阴。还有以外邪的寒热来分的。
我有点不成熟的意见,这建议也导致我暂时不尊各医家学说来解释这条提纲。
根据第一条和第二条得出结论,太阳病会恶寒这是基本原则,但恶寒会发热,也会不发热或者病邪改变,或者失时治疗而迟发热。我认为这条放在太阳篇里面是没错的,我只以平时见到的外感病人实际情况来说有的病人严重点,会发热发烧,怕冷等,有的病人只是怕冷不发烧,身痛流涕等。绝大多数发烧发热的病人比不发烧发热的病人好的慢一点。而感冒有个周期性这是中西医都认同的,一周为一个周期,一般来说身体壮的人不吃药感冒也会好,当然也不排除继发咽炎,支气管炎之类的了。所以我对这条阴阳的字面理解是热与不热,当然不是外邪,是自身反应。也就是病证的轻重来理解。白话解读就是:病发热恶寒,病重一点,无热恶寒病轻一点,重一点的感冒七天痊愈,轻一点的感冒六天痊愈。
如果以当代大医理解,病发于太阳七日愈,病发于少阴六日愈。我始终感觉不自在,少阴病脉沉微,不托个几月几十年咋能成少阴病,之中少阴那更猛,直接就是危像了,怎么就六日给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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